廣大市民朋友們:
為規范我市機動車停車行為,完善收費政策,合理利用現有停車資源,依法查處違規長期占用公共資源現象,進一步解決市區“停車難”“停車亂”等現象,提高停車泊位的周轉率,促進停車資源有效利用,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由阿勒泰克蘭交通建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負責實施的阿勒泰市旅游平臺一體化智慧旅游城市停車系統已建設完成,已依法向發改委申請并取得收費批復(阿市發改字〔2022〕7號)。現計劃于2022年5月26日零時起逐步逐區域對項目建設范圍內的進出車輛正式實施收費管理,具體情況如下:
一、停車項目區域劃分
停車場按照人流和機動車輛密集程度分為兩類。即:
一類區域為團結路(團結南路除外)、解放路、金山路、文化路沿線。
二類區域為南、北區及一類未納入區域。
二、擬收費標準
(一)停車收費免費時限:停車場及停車區域內停車不超過30分鐘(含 30分鐘)的車輛免收停車服務費。
(二)小型車輛收費標準(<9座)
一類區域:1、首小時停車按照每車3元標準收取停車費(不足1小時按1小時計收);2、超過首小時停車按照每車每小時2元收取停車費;3、停車24小時(含24小時)最高按照每車每次20元收取停車費。
二類區域:1.首小時停車按照每車2元標準收取停車費(不足1小時按1小時計收);2、超過首小時停車按照每車每小時1元收取停車費;3、停車24小時(含24小時)最高按照每車每次15元收取停車費。
(三)大、中型車輛收費標準(>9座)
1.中型客車(>9座、<20座)、中型貨車按照每小時5元收取停車費,停車24小時(含24小時)最高按照每車每次30元收取停車費。
2.大型客車(>20座)、大型貨車按照每小時10元收取停車費,停車24小時(含24小時)最高按照每車每次60元收取停車費;以上停車不足1小時按1小時計收停車費。
三、其他說明
(一)停車場依法提供車輛停放服務,請車主務必鎖好車門、車窗,貴重物品請勿留在車里。
(二)車主在進出停車場或停放車輛的過程中應遵守相關管理規定,服從現場管理人員指揮,做到安全出入,有序停車。
(三)進入停車場的車輛和人員均應維護好各類標識、標志,不得損壞或故意破壞停車場內的設備、設施,發生碰撞損壞須按原價賠償。
故障處理電話:132 0906 6692
阿勒泰克蘭交通建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
2022年5月19日